張貼日期: 2024-05-16 12:05:13 點閱:90
辦理退休意願調查原則說明如下: |
(一) | 本案調查對象為預計於114年申請自願(含屆齡)退休之教育人員,申請人須符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及第20條等規定所定退休資格條件。 |
(二) | 如選擇支領月退休金者,應注意下列事項: |
1、 | 適用指標數(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):指標數為「83」且至少需「年滿50歲」。 |
2、 | 未適用指標數:任職滿15年,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退休者,需年滿58歲。 |
請申請退休人員填妥「申請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」及備證件資料逕送人事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