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2-27 11:19:37 點閱:81
說明:
一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老師利用時間加強宣導寒假生活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;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二、寒假期間,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確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業,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教署校安中心,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,聯絡方式如下:
(一)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(二) 教育部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(04)23302764。。
三、宣導事項請參考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