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2-07 22:23:58 點閱:408
目的:
1.擴大本會對於受刑人家庭服務 之層面,並落實其就學子女助。
2. 鼓勵受刑人子女努力求學,增強自信心建立健康的我形象 。
申請資格:
在監服刑收容人之國小至大專25歲以下在學子女(具中華民國國籍),就讀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學校。
一、 品學兼優獎: 品學兼優獎: 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未有重大不良操行紀錄者 皆可參加 。
二、 徵文 /漫畫比賽: 以「 我的家庭故事、如果他出來後…心目中那個」 我的家庭故事、如果他出來後…心目中那個」 我的家庭故事……
詳情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