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3-06-09 08:19:43 點閱:493
一、彰化縣政府依據教育部核定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112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該獎勵辦法將持續辦理,鼓勵本校同仁踴躍推動,造福學子,提升教學效能,並為校爭取榮譽。
三、旨揭原則係為表揚各校於數位教學有貢獻之優良教師,倘符合四項推薦條件其中一項(含)以上,學校得於每學年結束1個月內召開會議,確認名單,並檢附相關會議紀錄,並透過教育處敘獎名冊填報系統,依推薦條件填寫,完成填報後下載紙本核章,將建議獎勵名冊及佐證資料,逕送(寄)縣網中心。
四、請注意務必提供佐證資料,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審核通過後,將製發縣府獎狀1張。
五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。
六、填報平台:https://system.chc.edu.tw/reward/index.as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