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2-21 23:42:15 點閱:1238
說明:
一、依彰化縣政府109年2月21日府人考字第1090055865號函轉內政部109年2月18日台內移字第1090930704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許可辦法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涉及「國家機密」之文字,修正為涉及「國家安全、利益或機密」。(修正條文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)
(二)增訂赴陸轉機之申請事由。(修正條文第六條)
(三)定明赴陸返臺後之通報程序及各機關(構)之續處作為。(修正條文第十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