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1-11-08 10:11:07 點閱:224
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,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,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整為7.83%及10.16%,請查照。
(彰化縣政府110年11月8日府人給字第1100400733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1月3日總處給字第1100002936號函)